因應廚餘養豬轉型 增加廚餘清除量 清除業希望開放移工申請
2025-12-17
為因應廚餘養豬政策轉型,環境部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規範事業廢棄物廚餘養豬場應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裝設溫度及影像即時監控設備,始得依規定進行廚餘養豬。 11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龐大的廚餘處理,將增加清除業者業務量(如餐飲業、團膳業、學校營養午餐廚餘等等)。清除業已於商總「2025行政院卓院長與商業領袖座談會」座談會,提出清除業比照回收業開放移工申請,環境部表示已將進行清除業缺工調查。
地方清運與指定地點運作
為配合「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政策,環境部督導各縣市政府啟動地方應變機制,依轄區特性設立廚餘收受與清運地點,確保廚餘去化穩定不中斷。
地方政府已針對原廚餘養豬場的清運對象,如學校、機關、軍方、矯正機構及事業單位,協調清潔隊或委外業者協助清運處理。各指定地點均備有清洗與消毒設施,進場車輛與容器須完成消毒,以降低防疫風險並確保作業安全。
部分縣市採預約或分時段清運,以維持作業秩序與運輸順暢。環境部要求各地方政府每日回報清運量能與處理情形,由中央統籌追蹤,並確保全國廚餘去化順暢,維護公共衛生與環境安全。
詳細資訊與各縣市指定地點聯絡方式,請參閱《全國禁止廚餘養豬-廚餘緊急去化地方政府指定地點及聯絡資訊》。
民眾如何配合與行動
防疫不僅是政府責任,也需要全民共同參與。民眾可從日常生活做起:
- 源頭減量:在家「煮多少吃多少」,外出「點多少吃多少」,減少廚餘產生。
- 廚餘瀝水:廚餘排出前應瀝乾水分,減少體積,降低處理設施負荷。
- 正確交付:廚餘請勿餵豬,應依縣市政府公告交由清潔隊或指定地點處理。
- 惜食行動:落實惜食行動,從採買前盤點與份量規劃做起,善用食材與剩食再料理,外食時調整份量、吃不完打包,共同減少浪費。
- 防疫清潔:保持容器密封、定期消毒,維護居家與社區衛生。
- 主動通報:若發現違規餵豬或未消毒清運行為,請立即通知當地環保局或農業單位。
正確處理廚餘可兼顧防疫與永續目標,使廚餘不再是問題,而成為資源再生的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