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6/06/15移民署統計的5月移工失聯人數統計,目前已累積 93,581 位移工失聯,比目前全台警察人數(約7萬人)還多,也顯現出了失聯問題的嚴重性。雖然政府目前正加強查緝力度,且近3個月移工失連累計人數有小幅減少趨勢,但仍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其中根據移民署資料顯示,失蹤移工占最大宗的是看護工,也讓許多雇主感到憂心,在台灣老年化的狀況下,雇用外籍看護照顧年邁長輩越發普及,但若遇到看護逃逸時,雇主該如何應對呢?

因外界對移工零付費政策有許多傳言,勞動部於2026/06/01特別澄清:
✔ 目前僅適用製造業及漁撈業。
✔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目前不適用。
✔ 台灣仍有三年調適期。
✔ 勞動部傾向採「聘僱期間支付」模式,不要求一次付清。
✔ 付款方式、履約保證及失聯風險配套仍在跨部會研議中,尚未正式定案。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2026年7月14日發布修正令,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次的修正重點主要特別針對公司合併或分割後的申請流程進行優化與文件放寬 ,以下是整理後的修正要點:

🚨夏季是颱風高峰期,每逢颱風來襲,各縣市陸續宣布停班停課,家中聘有外籍看護或外籍家事幫傭的雇主,可能會多擔心一個問題:「外籍看護或幫傭有颱風假嗎?是否要支付額外薪資?如果需要外出採買或陪同就醫,又該注意哪些事項?」事實上,家事移工與一般勞工的規範並不相同,了解相關規定,才能避免誤會,也兼顧家庭照護需求,安心度過颱風季。

在同一事業工作年資滿10年移工,自115年4月1日起須提撥按月勞退舊制存儲,外界關注是否要回溯,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表示,藍領移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滿10 年起,也就是滿10 年1 天就符合資格,雇主就要按月依其工資2%至15%範圍內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當月應提撥之退休準備金,應於次月繳納),沒有要回溯。

若被照顧者往生,因為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是照顧被照顧者,其工作事實不復存在,雇主應該要在被照顧者過世30日內通報勞動部,為外籍看護辦理廢止聘僱許可,讓外籍看護可以轉換雇主、返鄉回家,或是轉為照顧家中符合資格的家人。建議雇主可以在第一時間通知人力仲介公司,協助相關事宜,讓雇主可以專心辦理治喪事宜,避免逾期通報造成違法罰款。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25條之2相關的規定,主要是為了落實「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透過「加薪換名額」機制,鼓勵製造業雇主提升本國勞工薪資待遇,以兼顧產業用人需求與保障國人就業權益。

想要和外籍看護或外籍幫傭一起出國度假旅遊,法律上都沒有禁止。不過,帶他們出國並不像我們自己買張機票、帶上護照就能出發,實務上最常遇到的狀況是「簽證卡關」「出得了台灣,卻回不來」。為了確保行程順暢,您必須特別注意以下四大核心關鍵:

2026/6/11經濟部產發署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雇主應於2026/7/1-8/31受理期間內(郵戳為憑)將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送件至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本次預計開放名額為2,156名,逾額依分配原則優先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