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外籍看護申請指南~看這篇就好了!!

2025-07-10


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化社會,政府積極推動長照 3.0 政策即將上路,2025年外籍看護申請制度有多項調整與放寬:

首先,因應2025年基本工資調整為28,590元,外籍看護雇主負擔健保費調整為1,384元、職災保險費調整為54元。移工負擔健保費調整為443元。

另外,2024年底通過,年滿80歲、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聘僱外籍看護將免除巴氏量表評估,勞動部表示,輕重症雙軌分流制度等配套措施正在研擬中,預計最快於2025年7月底上路。

以及,因應長照3.0分段實施計畫,最快2025年9月開始,聘僱有外籍看護的家庭也可以在原核定額度內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如日照中心、家庭托顧等等。外籍看護與長照服務可互為補位,提升整體照護品質與家庭支持力道。

2025年外籍看護申請指南 

(一)申請人資格(誰可以申請?)

  • 被看護人的配偶。
  • 被看護人的直系血親(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
  • 被看護人的三等親內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叔伯侄甥)。
  • 被看護人的二等親內姻親(如婆媳、翁婿、祖孫媳婦等)。
  • 被看護人在台灣無親屬者,可由本人直接申請。


(二)被看護人資格(什麼情況可以申請?)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年齡未滿80歲 必須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
  • 年滿80歲至85歲 經專業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
  • 年滿85歲以上 經專業評估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
  • 特定情況免巴氏量表評估:符合以下情況者可免巴氏量表,直接申請外籍看護

    ➔ 特定身心障礙(如失智症、自閉症、染色體異常、罕見疾病等)。
    ➔ 持身心障礙手冊達重度以上。
    ➔ 持續使用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6個月以上者。
    ➔ 70-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預計114年7月)
    ➔ 80歲以上。(預計114年7月)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免開巴氏量表)

  • 平衡機能障礙
  • 智能障礙
  • 重度植物人
  • 失智症(含輕度以上)
  • 自閉症
  • 染色體異常
  • 先天代謝異常
  • 其他先天缺陷
  • 精神病
  • 特定肢體障礙(如運動神經元病、巴金森氏病)
  • 特定罕見疾病
  • 多重障礙(上述項目合併者)

(三)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合法)

  • 協助吃飯、洗澡、更衣、餵藥、復健等生活起居。
  • 需要時協助簡單的醫療護理(如換藥、物理治療)。

(四)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 (禁止)

  • 安排外籍看護做家務(掃地、洗衣、煮飯等)。
  • 要求外籍看護服務多名病患。
  • 擅自變更雇主。
  • 違規會被罰款3萬~15萬元,嚴重者取消聘僱資格!

(五)外籍看護雇主的注意事項

  • 每工作7天必須給予1天休息,每月應有4~5天休假。
  • 不可任意扣薪或扣留證件,違者觸法。
  • 雇主必須如實申請,不得隱瞞工作內容或安排非法工作。

(六)外籍看護聘僱費用(2025年估算)

  • 每月基本薪資 NT$20,000/月
  • 加班費另計:月休4-5個週日(看當月月曆),如果無休則以加班費給付外勞667/天
  • 健保1,384/月
  • 職災險54/月
  • 就業安定費 2,000/月
    ➡️ 總費用約 NT$26,106 ~ NT$26,773/月

(七)沒有巴氏量表可以申請嗎?

可以,但需符合特定條件:

  •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 失智症(CDR量表≥1)。
  • 使用長照服務6個月以上。
  • 年滿80歲以上。(預計114年7月)
  • 70-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預計114年7月)

(八)申請看護流程簡表

備齊資料:申請人及被照顧人身分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被照顧人大頭照(診斷書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巴氏量表)或符合免評資格證明

→ 招募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求才證明)

→ 向勞動部申請並取得招募許可

→進行媒合,自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外籍看護

→向勞動部申請並取得聘僱許可

→外籍看護入境上工: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取得居留證及健保卡


此篇文章取自 鳳凰人力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