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免附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擬導入輕重症分流
2025-07-04
因應就業服務法46條三讀通過, 被照顧者年滿80歲以上的長者,或70歲以上、癌症第二期以上者,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得免附巴氏量表。 新制預計於今年7月底正式實施。
導入輕重症「雙軌分流制度」,提高審查效率
勞動部預估新制上路後,申請外籍看護人數將大增超過10萬人次。為此,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增聘68位專業人力,以因應可能增加的申請案量;同步推動輕重症「雙軌分流制度」,政府將制定一份「資格表」,將病症依輕、重分類,重症家庭可優先審查,不會因申請案件遽增而被耽擱,輕症則依序審核。
- 重症個案(如失能嚴重、全日照護需求)將優先審核
- 輕症個案(如80歲以上未提供評估證明)則依序審查
- 70歲以上癌症二期以上患者,如何區分輕、重症,要再找專科醫師等團體討論。
輕、重症分類,都會規定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因此規劃完將會提出修法。
【2025-07-03】重症家庭承接優先,輕症家庭求才及申請時間較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2025-07-03接受媒體聯訪指出, 未來重症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將優先處理,從資格審查、招募、選工到簽證等流程,皆會修法納入分流制度。
若重症家庭選擇國內承接他人轉出的移工,將列為第一優先;一般案件(如80歲以上者)則排序較後。
同時,重症家庭召募本國照服員的期限維持1至3天,一般家庭則需至少7天。
目前外籍看護平均申請時程為2至3個月,未來盼重症案件可縮短至2個月內,一般案件可能超過3個月,實際時間仍依案量而定。

申請外籍看護輕重症怎麼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