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 上路17天1450件申請案
2025 年 8 月 1 日起,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可免經醫療機構進行巴氏量表評估,此新制上路後推動迅速。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8月17日止,已累計申請件數達 1,439 件,且第 2 週申請量為第 1 週的兩倍,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顯示申請人數「看得到成長趨勢」 。
「棄重擇輕」無明顯現象,後續持續觀察
政策上路半個多月,近來媒體質疑並未出現「棄重擇輕」現象。 縱然外界曾擔心此政策可能導致家庭傾向申請「輕症者免評」而忽略更需重症者,不過上述申請數據尚未支持「棄重擇輕」的猜測,反而呈現整體申請量大幅成長,仍需進一步觀察。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 ,目前才推行兩週,尚不足以斷言長期趨勢。他強調,未來趨勢仍待觀察,勞動部作為行政機關,會思考若人數較多時如何因應、配套,並做相對應準備。
輕重分流,六大配套措施
針對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新增開放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相關子法將於8月1日上路,估計將增加10萬健康、亞健康長者申請, 為因應可能湧入的申請潮,,勞動部推動六大配套措施,保障重症家庭聘僱移工權益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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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輕重分流重症優先: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依照現行制度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重症案件原則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一般案件則為7日;另年滿80歲只附身分證明文件者,則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刊登求才資訊,辦理國內求才至少7日。
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不分齡癌症第四期以上患者、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及過去1年內曾聘僱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者,僅需檢附1年內有效證明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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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將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順位列為最優先,同時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即可順利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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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在文件驗證程序,重症案件維持現行作業日數(約5日)。我國駐外館處也會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的移工工作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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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在處理申請案件第一線行政人力總共增加1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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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勞動部擴編11.8億的預算,協助重症家庭渡過照顧空窗期提供擴大喘息與短期照顧服務,及製作「外籍家庭看護雇主權益手冊」提供聘僱注意事項及支援服務,並擴大LINE@移點通服務,提供家庭雇主個人化功能,即時推播聘僱移工的重要資訊。
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免評巴氏量表的新制上路僅短短17天,就累計達1,450件申請案,顯示家庭對於外籍看護需求相當強烈。勞動部提出的六大配套措施,將成為確保重症優先與人力供需平衡的重要關鍵。未來隨著申請量持續增加,政策成效與人力調度是否能跟上,將是觀察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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