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移工權益相關重點 勞動部將增訂《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2026-02-23
我國已正式與美方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除確立對等關稅與特定產業優惠待遇外,本次協定也納入勞動權益保障條款,強化移工制度改革與人權保障。
一、防止強迫勞動:移工相關重點
- 修法禁止留置證件:明確禁止留置移工護照與重要文件。
- 三年內落實禁止收取製造業與漁撈業移工額外收取招募費用:執行移工服務費「不預收、不超收」的規定 。
- 增訂《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 輔導產業招募及管理移工符合國際規範。
- 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與優化仲介評鑑制度。
二、精進勞工結社權(五年內調適)
- 降低中小企業勞工籌組工會門檻 。
- 確保全國性聯合工會組織沒有最低代表性門檻要求 。
- 建立適當工會選擇與解散機制。
- 完善罷工門檻制度。
- (補充)無論是本國勞工或是移工,依《工會法》都享有組織與參加工會的權利。
三、汽車業產業勞工三大支持
- 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穩定就業。
- 強化勞資政對話與產業調適。
- 加碼預算保障勞權與技能提升。
另外將循國內程序進行認定,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輸入,讓勞動人權對齊國際標準,阻絕低價強迫勞動商品流入台灣,保障台灣產業成為國際認可的優質供應鏈,讓貿易與消費更符合人權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