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服務有那些?
2025-04-21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 65歲以上人口比例達到7%稱為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 達到14%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 達到20%為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y)。隨著國人壽命的延長,我國老年人口呈快速成長,已於2018年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25年超過20%邁向超高齡社會。
1. 外籍看護(移工看護)
服務內容:協助被看護者日常生活(外籍看護是從其他國家聘請來的工作者,主要工作是到雇主家中"照顧"身心障礙者或病患,包含日常生活照顧,以及基本醫療相關照護。
聘僱方式:由家庭向政府申請聘僱外籍看護(需經合法仲介公司且須符合條件才可申請)。
適用對象:需長期照顧、行動不便的長者或身障者。
特點:成本相對本地看護較低,但需處理語言與文化差異問題。
2. 本國籍看護(長照看護)
由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照服員)到家中協助失能者,包含身體清潔、基本日常照顧、餵食、協助沐浴及洗頭、陪同外出或就醫、到宅沐浴車等。
日間照顧或機構安置 : 將被照護者於白天時間就近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服務,包含基本照顧、餐飲服務、交通接送、提供健康促進活動,也針對家屬進行指導與諮詢服務。
適用對象:有長期照護需求者,符合長照評估資格。
補助機會:可申請政府長照補助,減輕經濟負擔。
3. 臨時看護 / 計時看護
主要特色:按需求短時間聘請,多為小時計費。
服務內容:
陪伴住院病人(白天/夜間)
家屬外出時臨時照顧
特定時段照顧(如晚上或假日)
適用對象:不需要全天候照護者。
4. 短期看護 / 過渡期看護
主要特色:提供一段時間內的照顧服務(如一週~數月)。
適用情境:
出院後過渡期的康復照顧
外籍看護尚未到位前的替代方案
照顧者休假期間的替代照護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
可由誰提供:居家照顧服務機構、看護中心或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