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家庭如何申請外籍看護?申請條件、流程與照護計畫制定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後,許多家庭面臨照顧失智長輩的壓力。失智症並非正常老化,而是一種疾病,會造成記憶力退化、語言能力、判斷力、注意力等多項認知功能逐漸下降,也可能伴隨妄想、幻覺、行為問題等症狀。
根據統計,30歲至64歲失智症盛行率為1.19‰,其中部分個案合併失能確實有接受長照服務的必要。因此,配合「長照十年計畫3.0」政策,本次修法特別放寬未滿五十歲失智症且失能者的申請資格,期能及早介入提供協助。
失智症照護是一場長期抗戰,若家中照顧人力不足,許多家庭會想了解 如何申請外籍看護工。以下為完整的申請條件、證明文件、流程與照護計畫制定指南。
一、失智症家庭申請外籍看護資格證明
要申請外籍看護工,需具備以下任一項主要證明:
1. 失智症診斷證明(CDR≥1)
- 由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
- 必須載明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 1 分以上、2分以上為重症案件
- 證明書須在 申請日前一年內開立
2. 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
- 須為失智症輕度以上之特定身心障礙證明 (中度以上為重症案件)
3.連續使用6個月以上長照服務收據
4.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
二、失智症家庭申請外籍看護申請流程:
步驟 1:向長照中心申請本國籍照服員媒合
- 附上資格證明文件,至被照顧者所在地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長照中心)」提出申請。
- 長照中心會協助: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評估使用長照服務項目
步驟 2:符合條件後,向勞動部申請外籍看護工
- 若家屬有正當理由無法僱用長照中心推介的本國籍照服員,可於完成推介日6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外籍看護工。
三、家中有失智長輩,如何制定照護計畫?
失智症雖不可逆,但透過正確照護與政府資源,可以大幅減輕家庭負擔。長期照顧司給予四大步驟建議,妥善設定照護計畫:
1. 儘速就醫並定期回診
- 發現記憶衰退、迷路、情緒異常等前兆,應立即就醫。
- 進行 CDR 評估,並接受專業建議。
- 善用「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的諮詢資源。
- 「失智共照中心」為失智症照護的第一線窗口,若家中長輩出現記憶退化、行為改變等情況,可協助安排就醫確診,並針對家屬提供失智症相關衛教資訊、照顧建議與長照資源轉介等協助。確診後,極輕度至輕度、尚未失能的失智長者可進一步參加「失智據點」的認知促進活動,如懷舊遊戲、共餐、社區參與等,延緩退化並維持生活功能;同時,也為照顧者提供支持團體與訓練課程,協助家庭提升照顧技巧、減輕壓力。
2. 了解疾病進程,預做準備
失智症通常隨時間逐漸惡化,可透過:
- 照顧者課程
- 社區失智症支持據點
- 醫師定期評估
來了解病程變化及照顧技巧。
3. 善用長照服務降低照顧負擔
符合長照需求等級 2 以上者,可使用:
- 居家照顧服務(居服員)
- 專業服務(護理、復能)
- 喘息服務
- 日間照顧中心
- 輔具購買與租借/居家環境改善
若有嚴重行為問題、照顧壓力沉重,也可評估:
- 住宿式機構、
- 團體家屋、
- 聘僱外籍看護協助照護
4. 建立規律生活,避免單一照顧者壓力過大
失智症照護是長期工作,建議:
- 讓長輩固定使用日照中心服務
- 由不同家人協助照顧
- 協同居服員、外籍看護共同支持
- 重新建立長輩生活習慣,建立穩定作息
這樣既能降低照顧者壓力,也能讓長輩維持生活品質。
四、失智症家庭可使用的官方資源
1. 長照中心失智症照護與服務:
👉 https://1966.gov.tw/LTC/cp-6456-69825-207.html
2. 台灣失智症協會:
👉 https://www.tada2002.org.tw/
3.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 協助完成疑似失智症患者就醫診斷與醫療診斷。
- 陪伴照顧者針對失智症者的不同階段,協助提供所需的長期照顧與醫療照顧服務之諮詢、協商、轉介與追蹤。
- 可向當地衛生局或長照機構查詢您所在區域的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資訊。
4.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 提供失智症生活照顧及家庭照顧者支援之服務項目,例如「促進認知、緩和失智」、「安全看視」、「家屬支持團體(輔導諮商)」、「照顧課程」等。
- 各縣市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