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旅宿人力荒,外籍實習生資格放寬!3大修正重點你一定要知道
2025-07-15
依觀光署統計,旅宿業缺工約一萬人,其中最缺的是房務及清潔員約六千人,為解決旅宿業持續缺工問題,觀光署114/7/11修正「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並從即日生效。以下三大修正重點,為旅宿業引進人力提供更大彈性:
1️⃣ 擴大實習生申請科系範圍,增訂資格限制
過去申請資格限於旅宿、餐飲、或觀光相關科系,未來將放寬至:
- 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 (包含雙修、輔系)
這將讓更多國際學生具備申請資格,企業可選擇的對象大幅增加。 - 增列實習生「至少須完成一學期學業」資格要求,以避免外籍人士假冒學生身分、藉由實習管道來台打工。另,因許可期間已放寬為外國大專院校學制1/2,故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
就讀學校應列入教育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所彙集並經公告之參考名冊;未列入者應為該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2️⃣ 申請文件優化,新增「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
- 申請單位應於送件前檢核文件的正確性,並依序擺放。
- 申請並未限制申請單位營業額,故不須再檢附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請書
- 有助企業加快送件速度、提早卡位媒合。
- 「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下載
3️⃣ 新增條款以強化實習單位責任與保障機制
為保障實習生權益,實習單位將負擔更多管理責任,包括:
- 新增應為實習生「投保適當之保險」。
- 新增裁處規定,實習單位若有文件虛偽不實、未依實習計畫執行、有重大職災危險之虞、實習生行蹤不明未主動通報等等情形,得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並視情節輕重於三個月至二年內不予受理申請。
- 若因實習核准函撤銷或廢止,實習生遭遣返費用由實習單位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