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技術工作(原中階看護)於展延聘僱時,得以新臺幣2.6萬元以上總薪資加技術條件申請之最新規定(1150202公告)
2026-02-05
勞動部於115年調高外國技術人力薪資,家庭看護技術工作的外國技術人力由總薪資2.4萬+技術條件、或總薪資 2.6萬免技術條件,調高為總薪資2.6萬+技術條件、或總薪資 2.8萬免技術條件。
原已用總薪資2.6萬免技術條件聘僱的家庭看護外國技術人力,若在115年要申請展延續聘,原本只能用總薪資2.8萬免技術條件申請展延聘僱,但勞動部在115年2月2日最新公告,放寬可以用總薪資2.6萬+技術條件申請展延聘僱。
家庭看護外國技術人力的技術條件如下:
- 應通過下列我國語文能力認定之一,並完成下列補充訓練課程:
- 我國語文能力認定,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通過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口語或聽力能力「基礎級」以上,或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口語及聽力能力「基礎級以上」,並取得證明。
- 參加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或教育部核准得自境外招收外國人來臺研習華語之教育機構所辦理華語文能力訓練達36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
- 雇主聘僱同一外國人從事機構看護工作或家庭看護工作滿3年以上,經雇主自評外國人口語表達能力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資格者,即口語表達自評列項6項中至少應達 5 項始符合條件。
- 參加實體補充訓練課程(集中訓練、到宅訓練),或由勞動部外國人勞動權益網「補充訓練專區」,註冊並登入台灣就業通會員,連結至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進行數位課程時數達20小時以上,取得補充訓練結業證明 。
外籍家庭看護工補充訓練,也有提供24小時免費數位學習課程
勞動部於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站建置外籍家庭看護工補充訓練實體(集中/到宅)訓練及線上數位學習專區,提供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文化適應、傷害預防及其他權益保障等課程,以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品質
✔24小時免費多國語數位訓練課程 :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站「外籍家庭看護工補充訓練數位學習專區」(https://gov.tw/A7q)註冊後登入觀看訓練教材。
✔實體(集中與到宅)訓練課程 : 提供查詢補充訓練「集中及到宅開課資訊」( https://gov.tw/PL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