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重建需求大 擬再開移工額度優先核給協助重建者

2025-10-08

樺加沙颱風造成花蓮嚴重災損,政院「一站式」平臺開始運作,提供救助措施之諮詢、受理民眾申請;臺南先前風災復原部分,已有8、9 成修繕完成,其餘正接洽、施工或備料中,預計10 月底前完工。

雲嘉南復原8、9 成 花蓮清理中

先前因風災造成嘉南地區民宅大量災損,為加速災後民宅修繕和復建進度,勞動部8月公告修正調派基準放寬公共工程專案移工得調派參與災民住宅修繕與復建工程

由於公共工程派移工往災區重建,為避免耽誤原先公共工程工期,據了解,行政院已有政策方向,擬將收回的一般營造業移工額度,優先核發給承建公共工程有協助災區重建的廠商

對於協助災區重建的營造廠商,內政部將會增列在一般營造雇主資格規範,目前未訂有額度上限,將依實際申請案來核給移工人數,該專案仍在行政作業中,明確政策細節尚未出爐。

依據現行規範,符合營造業法、經過內政部認定已承攬在建工程的營造廠商,符合其類別所規定聘僱的本國勞工人數和過去3 年承攬工程的金額門檻,可以申請聘僱一般營造業移工,核配比率30%,不過先前開放的1.5 萬額度已全數核配,目前尚未再開

如甲等、乙等和丙等綜合營造業,其承攬工程金額門檻分別為2.25 億、1.2 億、3 千6百萬元,專業營造業則視其工程類別各有不同,土木包工業承攬金額門檻為1 千萬元。就聘僱本國勞工人數方面,除土木包工業為5 人以上,其餘類別皆必須聘僱10 人至少一年以上。

一般營造資格:工程金額、本勞人數

為促使已經取得核配額度的廠商足額進用,內政部今年已修改過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將資格認定函效期縮短為90 天,屆期自動失效。另外依據要點,如果認定合格後有停業、歇業等情況,國土署得廢止原認定合格的行政處分。

政院於雲嘉南開設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邀集多家獲得公共工程金質獎肯定的優良營造廠商投入災區修繕與拆除工作,並協助媒合廠商與受災戶。上週指揮所說明,臺南市轄內房屋受損的弱勢戶計有1,129 戶,指揮所已要求市政府全面掌握狀況,加速執行,目前已修繕完成1,006 戶(約89%),已拆除16 戶,其餘正施工或備料中。

正協助民眾評估房屋安全狀況

由中央各機關及全國各地營造廠商組成的技術支援團隊,預計於10 月底結束協助災區民宅修繕及拆除任務,回歸原來地區及工作,但災後復原腳步不會停止,持續由市、縣政府完成家園復原重建各項任務。

另外樺加沙颱風造成花蓮嚴重災損,目前仍以清理工作為優先,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政委季連成7 日說明,以清理側溝為當日工作重點,巷道淤土這2 天要全部清除;針對民眾對房屋安全性疑慮,國土署也正協助評估。

行政院已核定光復鄉、萬榮鄉、鳳林鎮為災區,光復鄉7 個村共1837 戶為實質受災戶,為主要發放慰助金對象;其餘村里由村里長實質災損狀況認定,實質發放慰助金。

公共設施復建需求 依慣例會開專案

他也說明,政委陳金德率各相關部會赴災區聯合成立的「一站式服務平台」7 日已開設,提供相關救助措施之宣傳、諮詢及直接受理民眾申請,民眾可以至平臺洽詢、申請。

針對未來是否在花蓮採取類似雲嘉南媒合民眾與營造廠模式,陳金德政委辦公室官員說明,須視實際損壞狀況而定,目前比較明確馬太鞍溪橋斷裂已由交通部規劃重建;官員也說明,災後都會由工程會開立專案,針對公共設施損壞有復建需求若年度相關預算不足以支應,由縣府報核,工程會審議撥款,尚不確定目前是否已有提出。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 年10 月7 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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