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定身心障礙(如失智症、自閉症、染色體異常、罕見疾病等)。
➔ 持身心障礙手冊達重度以上。
➔ 持續使用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6個月以上者。
➔ 70-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

勞動部推動的「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7日正式上路,提供臨時性、短期照顧服務。不過有些單位針對重度失智、體重超過80公斤或具攻擊傾向的個案,會加收100到600元,引起失能者團體不滿,批評這種以身體或病況加價的做法是歧視,要求不得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試辦單位。

為提升外籍看護工急救應變能力,金門縣消防局自1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專案,目標為提升其對**心肺復甦術(CPR)哈姆立克法(異物哽塞處理)**的操作熟練度,守護被照顧者生命安全。 爭取黃金救援時間,進而保障被照顧者生命安全。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 65歲以上人口比例達到7%稱為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 達到14%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 達到20%為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y)。隨著國人壽命的延長,我國老年人口呈快速成長,已於2018年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25年超過20%邁向超高齡社會。

1.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2.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3.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將開放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請外籍看護。目前尚未實施,須等勞動部修正相關子法後,方能提出申請,現階段僅是法律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