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外籍看護生病或受傷,重症無法工作怎麼辦?
2026-04-22
家中的外籍看護如果因為發生重大傷病,導致無法工作,雇主頓時要面臨幾個困境,首先是被照顧者誰可以接續照顧的問題,以及醫療費用要怎麼處理?
依據法規,雇主有責任協助外籍看護就醫並給予病假,且雇主不能因為外籍看護傷病就單方面解聘。
每季雇主須繳交外籍看護的"職˙災保險費",也必須為外籍看護投保意外險(至少30萬元以上),故醫療費用部分可依相關保險進行申請。
勞動部目前也有推動『家庭看護移工重大傷病整合服務』 ,當外籍家庭看護發生重大傷病,雇主只要一個步驟,向各地方政府的移工諮詢服務中心或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或通報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後續地方政府將啟動單一窗口整合服務模式,派員關懷訪視,瞭解移工的身心狀況及雇主的家庭照顧需求,並提供最適切的轉介、諮詢及協助。
此外,地方政府也會協調駐臺辦事處聯繫移工的母國親屬,並依家庭看護移工之需求提供支援服務,包括安置服務及醫療協助等。
同時,在雇主面臨照顧人力空窗期間提供必要的支援,包括協助申請「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或「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
另為瞭解雇主及移工運用相關服務資源之情況,1955免付費專線將於接獲通報1個月後主動關懷追蹤雇主及移工之狀況,確保雙方均已獲得妥善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