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議題|永續報告書申報放寬!中小企業應對策略解析!
為了接軌國際管制簡化的趨勢,環境部與金管會於2026年9月23日聯合宣布調整「上市櫃公司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的強制適用範圍。而永續報告書(ESG Report)是企業向投資人、客戶及社會大眾公開其在環境(E)、社會(S)與公司治理(G)三大面向治理績效與風險管理的關鍵文件。隨著台灣推進「IFRS 永續揭露準則」,永續專章未來將與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深度綁定。 本次調整針對中小企業大幅「減壓」,讓企業能將資源更有效運用於實質的減碳與轉型。
現行執行現況與 IFRS 永續揭露「三階段」推進時程
目前國內全體上市櫃公司(含資本額 20 億元以下)均已依 GRI 準則編製基礎永續報告書。針對對齊國際高規格的「IFRS 永續揭露準則」,金管會則劃分三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 — 2026 會計年度適用、2027 年正式申報
◆ 適用對象: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100 億元以上企業及 14 家金控公司
◆
實務現況:大型企業與金融機構已進入實質盤查與內部稽核系統運作階段
第二階段 — 2027 會計年度適用、2028 年正式申報
◆ 適用對象: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50 億元以上至 100 億元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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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現況:本次確定放寬確信要求,採「合併集團層級確信」即可,免除母公司個體層級確信以降低行政成本
第三階段 — 2028 會計年度適用、2029 年正式申報
◆ 原規劃對象: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50 億元以下之其餘所有上市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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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現況:因影響層面最廣、涵蓋企業數量龐大,成為本次政策進行精準調整與修正的核心範疇
本次新政焦點:第三階段適用對象精準放寬
新舊對象比較:
舊制原規劃:
第三階段原本預計全面納入,受影響企業高達 1,790 家。新制放寬門檻:
順應國際簡化趨勢,強制門檻限縮為560 家,包含:
1.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20 億元以上
2. 環境部列管之排碳大戶
關鍵覆蓋率:
雖然受管制家數減少,但仍涵蓋全體上市櫃公司逾 87% 市值與約 96% 碳排放量,兼顧市場影響力與企業承受度。
第三階段過渡期彈性:
前2年(2028-2029)僅需揭露氣候資訊(範疇三改採自願揭露),且永續專章公告最晚可延至股東會前 14 天。
政府四大具體支持措施
為減輕企業負擔,政府提供以下 4 大具體協助:
資料流程簡化:
系統具備自動轉換功能,企業輸入一次排放數據,即可自動產出環境部與金管會所需格式,且會計師直接採認。提供明確數據:
優先建置半導體與電子零組件的本土碳足跡係數,企業可直接引用,無須自行摸索。訂定「反漂綠指引」:
年底前發布規範,防止誇大不實宣傳,維護市場公信力並保護認真轉型的企業。納入 ESG 評鑑加分:
企業投入綠化、環教、廚餘減量或綠色採購等實質行動,將爭取納入評鑑加分。
小結:適度放寬揭露門檻雖大幅減輕中小型上市櫃公司的短期遵法與確信成本,但此緩衝期應視為建立內部碳管理能力的關鍵窗口。由於 IFRS 氣候揭露與未來碳費申報係採用同源底層數據,企業仍須切實落實基礎盤查。建議中小企業充分運用政府提供的本土數據與轉換工具,提早完成碳盤查體系之建構,將合規轉型效益轉化為國際供應鏈的競爭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