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6/06/15移民署統計的5月移工失聯人數統計,目前已累積 93,581 位移工失聯,比目前全台警察人數(約7萬人)還多,也顯現出了失聯問題的嚴重性。雖然政府目前正加強查緝力度,且近3個月移工失連累計人數有小幅減少趨勢,但仍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其中根據移民署資料顯示,失蹤移工占最大宗的是看護工,也讓許多雇主感到憂心,在台灣老年化的狀況下,雇用外籍看護照顧年邁長輩越發普及,但若遇到看護逃逸時,雇主該如何應對呢?

想要和外籍看護或外籍幫傭一起出國度假旅遊,法律上都沒有禁止。不過,帶他們出國並不像我們自己買張機票、帶上護照就能出發,實務上最常遇到的狀況是「簽證卡關」「出得了台灣,卻回不來」。為了確保行程順暢,您必須特別注意以下四大核心關鍵: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許多出門在外的年輕人,為了給家鄉長輩更優質的生活,不得不選擇遠赴外地打拼。然而,父母的安全問題,便成了子女的隱憂,因此許多家庭選擇僱用外籍看護。只是,每次回家,子女總是需要大批採買一整週的日用品,既疲憊又難以應付日常的突發需求,如果能讓長時間陪伴長輩的外籍看護協助基本採買,不僅能為雇主減輕奔波的負擔,更能讓長輩及時獲得所需。 但什麼狀況可以請看護幫忙採買呢?看護可以用什麼交通方式安全採買呢?

若被照顧者往生,因為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是照顧被照顧者,其工作事實不復存在,雇主應該要在被照顧者過世30日內通報勞動部,為外籍看護辦理廢止聘僱許可,讓外籍看護可以轉換雇主、返鄉回家,或是轉為照顧家中符合資格的家人。建議雇主可以在第一時間通知人力仲介公司,協助相關事宜,讓雇主可以專心辦理治喪事宜,避免逾期通報造成違法罰款。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25條之2相關的規定,主要是為了落實「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透過「加薪換名額」機制,鼓勵製造業雇主提升本國勞工薪資待遇,以兼顧產業用人需求與保障國人就業權益。

許多長輩因在家中無法自理,需要聘請外籍看護居家照護,但聘請外籍看護還能申請長照的補助嗎?如果有其他輔具、喘息服務、無障礙設施,能不能申請補助呢?
答案是:可以。
只要被照顧者符合長照服務申請資格,仍可能依照實際照顧需求申請相關長照資源,讓居家照護可以更全面,也減輕家庭的照顧負擔。

🚨夏季是颱風高峰期,每逢颱風來襲,各縣市陸續宣布停班停課,家中聘有外籍看護或外籍家事幫傭的雇主,可能會多擔心一個問題:「外籍看護或幫傭有颱風假嗎?是否要支付額外薪資?如果需要外出採買或陪同就醫,又該注意哪些事項?」事實上,家事移工與一般勞工的規範並不相同,了解相關規定,才能避免誤會,也兼顧家庭照護需求,安心度過颱風季。

美國於2026年7月24日宣布,以「強迫勞動」名義,對數十個國家、地區,加徵10%至12.5%的關稅,以取代即將到期的全球進口關稅 ,其中台灣和歐盟都取得10%稅率不疊加MFN(最惠國待遇 )。
消息公布後,許多出口導向製造業開始關注:
這項政策會不會影響訂單?成本是否增加?未來是否還有新的調整?目前來看,台灣適用的10%稅率,相較部分國家仍具一定競爭優勢,加上部分產品享有豁免安排,企業暫時仍保有出口空間。不過,由於後續301調查結果尚未公布,未來關稅措施仍可能調整,因此雇主除了關注眼前稅率,更需要提前掌握後續政策方向。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2026年7月14日發布修正令,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次的修正重點主要特別針對公司合併或分割後的申請流程進行優化與文件放寬 ,以下是整理後的修正要點:

最新議題討論:勞動部於2026/05/02表示:針對重症家庭在繳交就業安定費之負擔,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若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資格,則可免除就業安定費,目前已經有1.2萬人免繳就業安定費,勞動部也願意通盤思考,來進一步減輕重症家庭之經濟與照顧負擔,相關評估作業也已啟動,並從中減輕雇主負擔。

在同一事業工作年資滿10年移工,自115年4月1日起須提撥按月勞退舊制存儲,外界關注是否要回溯,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表示,藍領移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滿10 年起,也就是滿10 年1 天就符合資格,雇主就要按月依其工資2%至15%範圍內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當月應提撥之退休準備金,應於次月繳納),沒有要回溯。